物理与力学学院教师教风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12-15

物理与力学学院教师教风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与教学能力认定实施方案》、《武汉理工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教风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学院十四五规划目标落实,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育人意识和质量意识,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教师观;坚持多方联动,教管并重的原则,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我院优良教风的不断形成和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学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优化学院育人环境、构建优良教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教风建设责任制、确保教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支部书记为教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教学办主任为秘书。领导小组成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加强对全院教风建设工作的领导与落实。

三、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管理引导与自我学习提升相结合,使每位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为高等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在全院营造“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从严执教、精益求精”的良好教学风气,激励全体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不负时代使命、不负人民期望,为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

四、教风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教风建设的领导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教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教风建设的领导。学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深入课堂、经常沟通教学工作信息,通报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教风建设意见。

1)坚持领导听课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巡课听课活动,及时了解教师课堂讲授与互动情况、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吻合度,教学内容与教学日历的达成度,了解学生的出勤率、抬头率和互动情况。

2)开展教风工作调研。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教风工作调研,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现场听课及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等形式,听取师生对教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高教师教学工作能力,保证教风建设

教师的专业素质、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基本功综合形成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因此教师要勤学、善思,不断加强自身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培养

1)全院教师进一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学校和学院的办学思想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牢固树立“卓越教育、卓越人才、卓越人生”的卓越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起的作用。

2)夯实基础教研究室、系的教研活动。每周四下午各系认真组织全系教师开展专题教学研讨、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等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学工作能力,引导教师爱岗敬业,争创优良教风。联系的领导至少每月深入到各系,与老师们一起进行教学法讨论,聆听老师们在教学方面的困难以及对学院在教学方面的建议,做好记录,及时反馈并落实改进措施。

3)落实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对于新引进的尚无教学经验的青年教师开展导师制的“传帮带”活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能力。鼓励青年教师通过开展企业实践、在职学习、等方式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4)加强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积极调研国内外相关课程的教学情况,关注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及学科前沿动态,引入先进教学理念,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开展研究型教学、研讨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等适合课程教学内容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与创新素质的教学方式;规范成绩考核,改革考试方式,加强过程性学习的考查力度,将期中考试、课堂小测试、线上线下自主学习成效记入平时成绩;结合创新人才培养需求,科学选定教材、教学资料,积极选用国内外一流教材,鼓励教师编写出版高质量的本科教材,形成具有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系列教材和精品教材。

5)严格课堂纪律,加强课堂管控

强化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教师严格从教,主动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把课堂教学作为教风建设的切入点,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同时要继续发挥学生对教风的监督作用,要把学生对教师教风的评价作为教风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要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

(三)科学开展教学工作评价,倡导教风建设

组织好学生、同行对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打分考核,做好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日常教学建设与管理等教学相关工作记录,认真落实学校相关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办法,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水平。

(四)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与思想文化建设,保障教风建设质量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教育,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严格落实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将师德考评结果纳入教师考核、晋升、奖惩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学年度内出现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其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等次为不合格;师德考评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其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等次不得为优秀。

五、附

1、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