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物理与力学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20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分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者。
4.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5.招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物理学:物理学、天文学、电子信息、材料、地球物理学等与物理学学科相关专业。
力 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应用力学、土木工程 、车辆工程等与力学学科相关专业。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本科直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物理学 | 070200 | 全日制 | 1 |
2 | 力学 | 080100 | 全日制 | 1 |
注:本科直博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物理学 | 070200 | 全日制 | 3 |
2 | 力学 | 080100 | 全日制 | 3 |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预计于2024年9月28日开放,推免生申请、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推免生报考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学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报专业志愿,按申请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复试通知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工作人员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我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由复试专家进行提问和考评。
5.发送待录取通知
我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48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
6.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2025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报名确认。
4. 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87651826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物理与力学学院办公楼313办公室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物理与力学学院
2024年9月19日